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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之声广播站
发布日期:[08-06-22 22:44:05] 点击次数:[]

阿勒泰地区第二高级中学广播站是团委主管下的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阵地,担负着丰富同学校园文化,丰富同学课余生活的使命,主要负责日常广播及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为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更好地发挥广播站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增强广播站全体成员的责任感,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站长的职责
1、站长是广播站的组织者和各项工作协调者。
2、是广播站的责任代表,负责主持广播站日常工作,并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3、是各种设备资料的保管人。
4、是各项制度的执行人。
第二条:广播员的职责
1、做好日常广播工作,立足主持好每一个节目。
2、认真填写播音记录,并将当日广播稿整理归档。
3、做好值周工作及广播站的其它相关工作。
4、在限定的配内可购买一些节目所需的资料。
第三条:编辑的责任
1、做好广播前的准备工作及稿件的审阅和修改工作。
2、做好每次广播员的出勤记录及广播时的错字统计,作为年底评优的根据。
3、做好值周工作。
第四条:值周人员的职责
1、认真做好值班登记工作。
2、按时拿稿件,并对稿件进行登记。
3、按时收回钥匙,做好广播站钥匙的传递、保管工作。
4、打扫室内卫生。
5、检查广播站设备,如有故障,应立即通知站长。
6、管理好录音带及CD碟,不得外借。
第五条、广播室公约
1、播音时间不准闲谈、媳笑、进餐。
2、在播音时间,除当班播音员,机器操作员,编辑,值班人员和站长以外,其它人员均不得入内。
3、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扨杂物。
4、爱护播音设备,如有故障立即通知值班播音员。
第六条、处理方案
1、无故停播节目三次者作自动推出广播站处理。
2、无故不参加会议三次者作自动推出广播站处理。
3、不按操作规程损坏机器,损坏音响资料,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开广播或在广播中发表过激言论者作公开检讨处理。
4、广播员迟到累计达三十分钟作自动推出广播站处理。
第七条、本办法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部分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阿勒泰地区第二高级中学团委
                                                                                                                  200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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